雙向轉診程序與方法
(一)雙向轉診程序
1.根據病人實際需要,結合專病專科、就近可及、方便快捷等要求,幫助選擇轉診機構,将病人上轉至上級醫院。
2.病人根據指定醫院反饋的預約信息及時就診。
3.接受上級醫院下轉到中心的病人,開展随訪和建立家庭病床工作。
(二)雙向轉診方法
1.通過雙向轉診業務平台實施轉診申請、預約挂号等業務。
(1)登陸雙向轉診業務平台界面;
(2)進入轉診管理子頁,選擇社區醫院上轉管理;
(3)新建上轉:填寫轉診信息,其中帶星号*的為必填,包括身份證号碼和手機号碼,填寫完畢進行保存;
(4)提交上轉申請
(5)上級醫院将預約挂号信息發送到患者手機,告知就診時間和醫生。
2.通過雙向轉診業務平台接受上級醫院下轉電子轉診單,及時聯系病人,做好随訪和建立家庭病床工作。
三、上轉情形條件
(一)臨床各科急危重症,中心難以實施有效救治的病例。
(二)不能确診的疑難複雜病例。
(三)重大傷亡事件中,處置能力受限的病例。
(四)疾病診治超出中心核準診療科目的病例。
(五)需要到上級醫院作進一步檢查,明确診斷的病例。
(六)急性傳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疑似傳染病病人(按傳染病防治要求進行轉診)。
(七)精神障礙疾病的急性發作期病例。
(八)其它因技術、設備條件限制不能處置的病例。
(九)病人或家屬要求轉診的病例。
(十)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、大病統籌醫療保險、城鎮居民醫療保險、新型漁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等的病人,另有規定的,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轉診。